1.满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则;1.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;1.2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;1.3具有履行合同所有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;1.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;1.5参与本次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令法规记载;1.6法令、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。
时刻: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7日(北京时刻,法定节假日在外)
方法: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买卖渠道(贵州省.遵义市)网上报名,并下载商量文件
招标地址(网址):遵义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(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路东 100 米,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)网址:全国公共资源买卖渠道(贵州省·遵义市)电子买卖服务体系(或省渠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