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5日,姑苏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﹝2022﹞06第095号处分决定书。信誉我国(江苏姑苏)官网载明:姑苏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一)项,处分款4.0万元的行政处分。
姑苏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3日,法定代表人刘丽,居处姑苏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666号。(记者 杨登基)回来搜狐,检查更多
m6米乐网址│ 米乐体育M6│ 新闻中心│ 产品中心│ 米乐体育官方网站│
Copyright© 版权所有:m6米乐网址技术支持:m6米乐网址